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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诊、急诊接触的大量患儿中发热的占80%—90%以上。前来就诊的第一主诉就是:“医生,我孩子发烧了!”下面要简单的谈一谈什么为发热。
发热的定义和类型
一、定义:
一般正常人的体温在36—37℃之间;体温超过正常范围为发热。
二、类型及分度:
低热37.5℃—38℃中度发热38℃—39℃
高热39℃—40℃>40℃为超高热
1.稽留热:高热持续≥39℃达数天或数周之久。多见于伤寒和大叶肺炎。
2.弛张热:高热在24小时内波动≥2℃。多见败血症,结核病,化脓性感染。
3.双峰热:高热曲线在24小时内有两次小波动,形成双峰。多见黑热病,痢疾。
4.间歇热:体温突然上升达39℃以上,历时数小时,此后间隔1—3天再发作。
5.波状热:体温呈波浪或起伏状发热。可见于布氏杆菌病,恶性淋巴瘤等。
6.周期热:高热期和无热期各持续若干天。呈周期热交替,见于回归热等。
7.双相热:第一次发热退热后又发热,持续数天退热。如脊髓灰质炎等。
8.不规则热:发热时间不定,热度变化无规律。可见于结核病,风湿热等。
一、小儿发热的分类和病因(基本在三大类:感染性、非感染性,病因不明)
(一)感染性疾病
1.细菌感染:如败血症脓毒败血症,猩红热及其他链球菌感染。伤寒及其他沙门氏菌属感染.结核病化脓性脑膜炎(包括“流脑”)细菌性痢疾与肠道细菌型感染性疾病。
2.病毒感染:麻疹,水痘,流行性脑膜炎,病毒性脑炎,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EB病毒感染,艾滋病(HIV),及传染性单粒细胞增多症,新生儿宫内感染(如TORCH综合症)狂犬病,流行性出血热,肠道病毒等病毒感染性疾病(如轮状病毒肠炎)。特别指出的是近年来:非典型肺炎,手足口病,“甲流”,中东呼吸综合症等,均为近年出现的新型病毒感染。
3.其他:弓形虫感染,螺旋体和立克次体传染病,真菌性疾病,寄生虫病等全身性感染性疾病。
(二)非感染性疾病
1.风湿性疾病,常见风湿热,类风湿病全身型(JRA)。类风湿性关节炎,皮肌炎,川崎氏病(皮肤黏膜淋巴综合症)
2.组织破坏或坏死时,体内蛋白质代谢异常增加而产热过多;或由于蛋白质产物可成为“致热物质”(致热源),如:(恶性肿瘤,白血病,恶性淋巴瘤,恶性网状细胞病等)。烧、烫伤,严重创伤,大手术后等,均可引起发热。
3.大量失血或失水,使有效循环量减少而致散热障碍,体温升高可见于脱水热。
4.肌肉运动过强,如剧烈运动,严重惊厥,或癫痫大发作后,体温可升高。
5.体温调节功能障碍,见于体温中枢尚未完善的弱小婴儿。颅内损伤,颅内出血,或肿物的患儿,中暑的儿童。
6.生物制品,如血清制品,菌苗等高分子异体蛋白致发热,如血清病,药物热等。
7.内分泌功能异常,如;甲状腺功能亢进等。
8.散热障碍,可见于皮肤疾患(如:广泛性鱼鳞病,广泛性皮炎)以及外胚叶发育不良,而缺乏汗腺不能散热的患儿。
(三)分类不明的疾病
如全身性结节性脂膜炎,婴儿骨皮质增生症,免疫母细胞淋巴结病,及输液或输血反应溶血性贫血等。
以上诸多原因,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给患儿降温,即对症。如对原因不明的高热患儿。在查找病因的同时,应采取降温的措施。我们在家中或门诊,遇到更多的是《关于儿童退热药物应用的常见问题》。
我们常遇到退热药物的剂型:有液体、针剂、栓剂。常用的液体:美林滴剂与美林混悬液(布洛芬)泰诺林口服液及栓剂,及针剂。我们原则是能口服时不给予肌肉注射。如有患儿口服困难,有惊厥病史者,可肛门给药。
一岁以下的孩子不能用泰诺林滴剂吗?
美林有15ml和ml的规格,美林滴剂(既小美林)中活性成分的含量比美林混悬液高一倍(既大美林ml),二者虽生产工艺相同,但处方是不一样的。比如:小美林需要服1.2ml时,则大美林既要服2.5ml才能达到相同效果。
各国指南推荐,布洛芬可用于6个月以上儿童。但1岁以下小儿喂服困难时可用小美林滴剂。
问题一:泰诺林说明书是1岁以上,1岁以下不能使用?
回答:关于TSD用于一岁以下儿童的剂量说明如下:
1.历史背景:
年TSD为处方药,当时说明书的剂量标明很详细,为:
0—3个月,体重2.5—5.4公斤,0.4毫升/次
4—11个月,体重/5.5—7.5公斤,0.8毫升/次
12—23个月,体重8—10.9公斤,1.2毫升/次
24—36个月,体重11—15.9公斤,1.6毫升/次
年TSD转成非处方药,广大消费者可在药店购买,故说明书做了更改,取消了1岁以下的详细剂量,而改成了“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其可能原因是照顾到消费者。
2.APAP用于一岁以下儿童的权威说明:
国外——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年颁布的标准处方集,对乙酰氨基酚用于3个月以上婴幼儿使用剂量为15mg/kg,4—6小时一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国内——根据《中国0至5岁儿童病因不明的急性发热诊断处理指南》,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为患儿常用退热剂,体温≥38.5℃和(或)出现明显不适时,建议采用退热剂退热治疗。3个月以上儿童常用退热剂剂量:对乙酰氨基酚:10—15mg/kg(每次<mg),口服,间隔时间≥4h,每天最多4次(最大剂量为2.4g/d)。用药不超过3天。
3.结论:针对一岁以下患儿使用APAP的剂量,可参考以上文献,请医生按需使用。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常常遇到家长为给患儿快速退热而服用过量的退热剂,儿童超剂量服用美林怎样处理呢?建议立即就医,请医生诊治。医生会根据过量的具体情况,给予患儿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并给予监测及其他支持方法等。
国外Review的意见:处理布洛芬过量服用的患儿时,医生通常会进行实验室项目评估,包括血清电解质、血尿素、肌酐、凝血情况、肌酐水平和血细胞基数。由于布洛芬本身安全性较好,出现严重不良并发症风险较低,所以对于过量的处理一般集中在维护护理。
服药1到2小时内可以服用活性炭来降低布洛芬的吸收,而过量服药的临床症状通常会服药后的4小时内体现出来。布洛芬用<mg/kg或无症的患儿可以在家观察病情,服用>mg/kg或有症状的患儿必须在4—6小时内送往医疗机构进行观察。
问题二:超剂量服用泰诺林该怎样处理?
回答:超剂量服用泰诺林,建议立即就医,请医生诊治。医生会根据过量的具体情况,给予患者紧急处理包括催吐、洗胃、口服活性炭、并给予监测及其他支持方法。
对于对乙酰氨基酚过量/中毒的患者,N—乙酰半胱氨酸(NAC)是对乙酰氨基酚过量的特异解毒药。
国外Review的意见:如果有对乙酰氨基酚中毒的可能,需要测定血清对乙酰氨基酚的含量,并根据诺谟图将病人划分成:无风险、潜在风险和潜在肝毒性风险。如果对乙酰氨基酚水平在诺谟图上超过了风险的阈值,则需要治疗。此外治疗前后都需要测定血清电解质、血尿素、肌酐、凝血情况、肝酶水平和血细胞数量
对乙酰氨基酚毒性的处理一般使用NAC提高谷胱甘肽的含量来中和有毒代谢物NAPQI的毒性。NAC的使用有静脉注射和口服两钟,两者经实验证明具等效性。静脉注射易产生过敏反应,而口服口味较差,胃肠道刺激大,医生应当根据病情权衡后决定。
温馨提示:
对于持续高热的病人,服用美林2—3小时后,高热未退,仍然持续在39℃建议:由于布洛芬药效持续6—8小时,不建议再服用2—3小时后因效果不明显加用布洛芬,可在首剂使用足量布洛芬后(10mg/kg),3小时交替使用足量对乙酰氨基酚(10—15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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