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女儿病亡,杀医泄愤。被判死刑,医院。
年1月19日,陈建医院出生,1月20日出现发烧症状,1月21日转入儿科。1月21日16时,陈建利在病危病重通知书上签字后,患儿病情进一步恶化。医院抢救后患儿病情未见好转,经李宝华医生与陈建利沟通后,18时30分许,陈建利在放弃治疗等相关材料上签字。不料,患儿死亡后,陈医院,找领导寻求答复未果,情绪失控,对医院进行打砸。直到警方赶赴现场,事态才得以控制。医院表示,患儿死亡讨论分析认为,死因系严重感染引起的器官衰竭、败血症,医院治疗抢救规范,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尸检,进一步明确死因。但陈建利拒绝尸检。女儿死亡8个月后,年10月3日,陈建利医院五楼儿科住院部,在医生值班室找到李宝华,趁其接听电话之机,抽出帆布包内的砍刀猛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李宝华跑出门外,陈建利持刀追赶至医生办公室门口,又砍击李宝华头部两刀,进入医生办公室后,再次连续用力砍击李宝华头部数刀,致其颅骨粉碎,脑浆迸裂,当场死亡。年10月9日,陈建利杀害李宝华6天后,当地政府发放给陈建利家人5万元抚恤金。年7月,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一审认为,陈建利提前谋划,准备作案工具,持刀连续猛力砍击被害人要害部位十三刀,预谋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明显,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处罚。被告人陈建利的辩解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并以陈建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陈建利家属提出上诉。年5月9日下午,该案在济南市莱芜区法院二审开庭,未当庭宣判。然而,案情发展至此,却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二审结束后,医院告上法庭,索赔万元。陈建利及其妻子代理律师向媒体表示,如果是医疗事故,医院构成犯罪;如果是医疗过错,医院是侵权责任,是民事纠纷。总之,医院可能存在过错在先的行为。女儿病亡,杀医泄愤。被判死刑,医院。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的故事情节,居然真的在现实中发生,实在是让人气愤!为什么?原因有三:1、如果对女儿死因有异议,我们当然赞同陈建利及妻子医院。但是起诉的时机不应该是砍死医生之后。你们这么讲究法律精神,为什么不早早起诉?你们觉得女儿死那么冤,为什么不可以死亡后就起诉?而只是当发现自己面临极刑的时候,才去惊慌失措的抓一根救命稻草?2、李宝华医生是家中独生子,一名医生的成长不仅需要付出艰辛和努力,更需要付出厚重的代价和成本?可被杀死的李宝华医生的妻子、父母均向杀人者提经济赔偿的要求了吗?谁又能给他们一个天价的赔偿来弥补丧子之痛弑夫之恨呢?3、照此操作,李宝华家属是否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知道,依据法律规定,根据李宝华医生的实际收入,完全是可以提出超过万的高额赔偿的。年7月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建利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认为原审判决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陈建利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图源:津云新闻年6月12日,陈建利被执行死刑。年1月12日,陈建利之妻孟洋拿到了法院委托的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书认为陈建利之女收入儿科后,前期治疗没问题,但后续对于患儿出现休克表现的识别和处理上存在欠缺,对患儿出现肺出血的抢救中存在不足。意见书鉴定结论为,医院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与新生儿死亡结果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原因力评为“次要程度”。一起伤医案,两个家庭破裂!纵览这起案件,我们看到了大多数伤医案中最熟悉的一张脸:眼角渗着没有流尽的明哲保身的血,和二千多年来还未曾拭去的中庸的粉底!大家不妨试想一下,婴儿停尸8个月,事情也没能解决,留下严重隐患,导致患儿父亲为了泄愤将医生杀害。正如后来陈建利在法庭上所辩“我想通医院付出代价!”通捋复盘这一惨案前因后果,我就想知道,医院里相关部门领导,是干什么吃的!本文原创,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来源:医护多责编:叶正松有件重要的事和你说最近